中概股境外上市4月26日至5月17日份备案补充资料合集,架构合规性为主要问题

2024-05-30 16:07

本周国际司共对5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具体如下:德威集团,益盛鑫,喜马拉雅,毛戈平,傲基科技。


(一)关于喜马拉雅


(一)、关于架构设立的合规性:


(1)2019年至2021年,上海喜马拉雅减资的原因、对价、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相关决策程序履行及税费缴纳情况,是否涉及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浙江喜马取得嘉兴喜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喜丈上海取得喜筵(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材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情况,涉及返程并购的说明并购的对价、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支付手段、支付期限、税费缴纳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3)上海喜马拉雅投资Ximalaya Holding(Hong Kong)Limited 履行境外投资相关程序的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4)喜大上海、喜丈上海、喜攀上海、上海奇质、喜茂上海、浙江喜马设立及股权变动涉及外商投资程序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5)发行人搭建离岸架构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境外投资、外商投资、外汇管理、税务等监管程序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关于股东


(1)截至2024年4月,余建军与 Xima Holdings Limited 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结合发行人董事会运作情况等进一步说明认定其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的依据及合理性。


(2)按监管指引要求,说明发行人股东中涉及信托的具体情况、百思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情况。


(3)股东Wohey Limited Partnership、TRUSTBRIDGE PARTNERS VII, L.P.、Prosperity Capital Limited、DA XINCHI Limited Partnership Fund 的具体情况,详细说明其入股价格低于发行人前期融资价格的原因及合理性,代持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

的主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二)关于德威集团


(一)、请你公司说明股权架构设立的合法合规性。


(1)搭建及返程并购涉及的通过境外主体持有你公司股份的境内自然人、境内机构在外汇管理、境外投资等监管程序方面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你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取得德威国际、德威航空、德威物流、杭州威运、宁波德迈等5家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控股权是否属于关联并购,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规定,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税费依法缴纳情况;


(3)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说明Cainiao Smart Logistics Investment Limited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构成等信息

片来源:证监会官网

(二)请你公司说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德威国际、德威空重等注册资本未缴足的原因及合规性,是否对公司业务经营和偿债能力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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