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内六省市企业上市补贴政策 最高可达1500万!「挂牌保荐荟」

2022-02-11 10:58 迅实资本

编|文|Ian
阅读|6分钟
图|依版权出处


壹、山西省


补贴措施


落实企业上市财政奖补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奖补正向激励作用,对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给予资金补助。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的给予10万元奖励,从挂牌之日起,当年首次实现直接融资的再奖励1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100万元奖励,进入精选层的再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企业在境内上市实施分阶段奖励,按照辅导备案登记、受理申报材料、IPO上市首日三个节点,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200万元奖

励。对在沪深交易所“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回我省的企业,以及主动迁入我省的A股上市公司,分别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注册地或经营主体位于山西的企业,登陆香港联交所、纽约交易所、纳斯达克及伦敦交易所上市且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我省境内的,按融资额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省财政将以上奖补资金直达企业,各级政府可参照省财政奖励标准推出配套奖励政策。企业上市财政奖补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省财政厅、省金融办和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文件:《山西省推进企业上市“倍增”计划》


时间:2021.01.01


图片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贰、河南省


扶持措施


落实奖励政策。整合省级各项政策性扶持资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对企业上市实施分阶段奖励。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我省的企业,按照核准制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按照辅导备案登记、中国证监会受理申报材料两个节点,省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50万元补助;


按照注册制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按照辅导备案登记、证券交易所受理申报材料两个节点,省财政分别给予150万元补助:


对在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并实现融资的企业,省财政给予200万元补助。对在境内并购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回我省的企业,注册迁入我省的外省上市公司,省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通过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实现股权、债权融资的省内企业,省财政按照不超过融资额的01%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0.6.17


图片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叁、辽宁省


扶持措施


给予企业上市发债费用补助。充分发挥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和聚集各类资金投资省内企业,促进企业规范运作,提高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能力。


省财政部门按规定对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支付的券商保荐费、会计审计费、法律服务费、资产评估费等中介费用,在完成股份制改造、辅导备案、申报材料等环节给予补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对在境内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总额1500万元补助;


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总额1000万元补助;


对在境外交易所市场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补助;


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0万元补助;


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的,按照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对在境内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入辽宁(或外省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辽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补助;


通过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公司债、双创债、资产证券化等实现债券融资的,按照融资额的2%,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具体资金管理办法由省金融监管局与省财政厅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有条件的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建立配套奖励资金。(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牵头,省财政厅等有关品部门配合)


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


时间:2019.09.17


图片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肆、山东省


扶持措施


支持企业通过上市挂牌进行直接融资。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企业,省财政按有关规定给予10万元以上、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文件:山东省《关于进一步运用资本市场助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意见》鲁金办发〔2018〕9号


时间:2018.06.08


图片来源: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伍、重庆市


扶持措施


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重点培育企业,股份制改造完成后给予50万元奖励,申报材料正式受理后给予50万元奖励,审核通过100万元奖励;对拟在境外上市的重点培育企业,上市后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重点培育企业,审核通过后给予60万元奖励。


以上财政奖励“分段计算,不重复享受”,每户企业累计奖励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第七条对重点培育企业3年培育期实施奖补。在境内上的重点培育企业纳入重庆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后,或拟在境外上市的重点培育功上市后,市财政对其3年重点培育期内,以上一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基数,缴纳的增量部分,按市级留成部分给予奖补,累计奖补额度最高600万元,3年培育期内上市的,上市后不再享受奖补。


文件: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财政奖补办法》


时间:2019.03.29
-
2022.12.31


图片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陆、福州市


补贴措施


区财政每年从部门预算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扶持企业改制上市挂牌,扶持对象原则上为除房地产、金融行业以外并列入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及股权投资管理机构:


一是新增上市贡献奖励。企业在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当年起至企业上市之年(最长不超过3年),按当年度比基数年度(基数年度是指上年度辅导备案上年度或上次享受上市贡献奖励年度地方税收贡献额最高者)对地方税收贡献额(地方级收入中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下涉及的地方税收贡献均按照本口径执行)新增部分的50%给予奖励,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是新增基金管理机构奖励。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新增投资我市产业政策扶持的且与基金非关联的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累计投资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对其管理机构(需在我市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按实际投资额的0.5%予以奖励,同一管理机构奖励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是奖励端口前移至股改环节。企业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仟一中介机构签订改制辅导等相关挂牌上市服务协议并完成股改的,给予补助30万元。


此外,《榕腾计划》提高境内上市申请阶段奖励,报福建证监局辅导、报证监会(含沪深交易所)受理两个环节即可累计获300万元奖励。同时明确培外上市奖励条件。“新三板”挂牌(按基础层60万元、创新层80万元精选层120万元分三档)、再融资(按募资金额分50万元100万元两档)、上市公司引进(最高可奖励1000万元)奖励等进一步优化。机制保障更加完善,全力护航”进入实质性上市进程企业。“其他事项”部分。对扶持资金来源、奖励原则、政策有效期、政策衔接等事项作了说明。


文件:《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榕腾计划”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6.21
-
2026.6.21


图片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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